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,5月3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《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》。推动建立红线管控制度,以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。
《指导意见》,明确提出,统筹考虑资源禀赋、环境容量、生态状况等基本国情,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,合理设置红线管控指标,构建红线管控体系,健全红线管控制度。
意见提出要通过划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、环境质量底线、生态保护红线,强化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指标约束,将各类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红线管控范围以内。
意见要求,从6个方面,加快形成源头严防、过程严管、责任追究的红线管控制度体系,并对加强红线管控组织领导、明确部门工作重点、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意见指出,统筹考虑资源禀赋、环境容量、生态状况等基本国情,根据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,合理设置红线管控指标,构建红线管控体系,健全红线管控制度,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。
(编辑: 马丽 审校: 张艳)